Web3.0是针对Web1.0和Web2.0而言的,代表了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。Web1.0其实就是第一代互联网,这时的互联网主要为网络媒体,用户访问网站,浏览数字内容,不过只能读不能写,也没有办法参与内容创造。

  “人需要交互,需要和其他人进行交流,而Web1.0则是静态的,因此Web2.0诞生了,即交互式互联网,其主要应用就是社交网络和电商。”天津大学智算学部教授李克秋介绍,这时网络平台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个基础设施,绝大多数的数据内容是由用户创造的,比如淘宝、微信等。

  Web2.0允许人们自由地创造各种内容。但是,人们在创造这些内容以及对这些内容进行操作时,必须依赖某个平台或媒介,平台虽然只提供了一个渠道,但是所有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等都归平台所有,而这些内容的实际创造者却无法享受相关权益。

  “此时就有人会想,我的交易、聊天数据的所有权应该只属于我,为什么平台也能拥有。”李克秋说,2014年,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以及波尔卡圆点的创建者加文·伍德,第一次公开提出了Web3.0的概念。“Web3.0最特别的就是,用户所创造的数字内容,所有权和控制权都归属于用户,用户所创造的价值可以由用户自主选择与他人签订协议进行分配。”李克秋说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数字内容不仅是简单的数据,而是所属用户的数字资产,就应得到资产级别的保障。这就是Web3.0,一个自动化、智能化的全新互联网世界。

  李克秋认为,Web3.0必将替代Web2.0。互联网本就是以用户为中心,随着技术以及互联网环境的发展,下一代互联网也势必会打破互联网巨头企业“绑架”用户的局面。